这个类别如此重要,主要体现在商标的申请量给人带来的感性认识。商标共分为45个类别,而第35类的商标申请量遥遥领先、一骑绝尘于其他类别,排名第一!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年的申请截止11月底,第35共申请商标为万件之多,位居第二位的第25类商标申请量为万件左右!这个超多的申请量,足以说明这个类别的分量之重。当申请人被告知后,一般也会选择申请注册。
来自权大师是否不可或缺呢?我们从第35类的具体内容入手来进行分析。第35类共分为8个群组(其中第5群组已经移除),如下图:
其中,最让人分不清、道不明的是第和第群组,之所以称为“万能标”,往往都源于对这两个群组的错误认识。第群组中的“广告”,很多人会认为是企业自己的广告宣传行为,所以才需要而绕不开;第群组往往会被认为是,任何企业都离不开销售,才以为是不可或缺。实际上这里的“广告”,是广告公司的广告行为,如广告公司代理客户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行为,而非每个企业自己的广而告之;第群组中的“市场营销”“为他人推销”,也并非每个企业必须申请注册,如生产白酒的企业,注册了第33类,难道不申请第35类就不能销售了吗?显然不是。按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是用在商品、商标包装等上,有了第33类就可以了,不影响销售!目前这个群组,在实践中,一般认为是开店面用的,比如:国美、家乐福、苏宁等。
来自百度免费正版图所以,商标分类第35类,并非是每个企业必须申请注册,并非“万能”和不可或缺!如果有了其他核心类别的商标,没有第35类商标也足可以使用而不受影响!反之,如果仅有第35类商标而没有核心类别的商标,仍是不能正常在商品上使用的。当然,商场如战场,为了不给竞争对手留下可乘之机,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这个类别,申请注册上更好!
其他的几个群组,从上表中一目了然,行业专属强,并不是每个企业的经营范围所涉及到的,就更谈不上非申请不可和“万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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