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注册的通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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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注册的“通用名称”?

新春伊始,南京知天下咨询知识产权事业部的同事遇到了一个难题:一个客户特别喜欢信息化企业熟悉的一个技术名词,同时也是该公司自主开发的一个操作系统,非要申请注册不可,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关于什么是商标注册的“通用名称”?小编与大家分享如下:

如何判定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呢?我们又该如何避免商标沦为通用名称呢?

一、通用名称的定义

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法定或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二、通用名称的种类

通用名称包括两类,即法定通用名称和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

(1)法定的通用名称

即法律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确定的通用名称。如:5G、人工智能、JPG等。

各位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应先仔细查阅与商品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看看自己的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

(2)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

相关公众普遍认为某一名称能够指代一类商品的,应当认定该名称为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被专业工具书、辞典等列为商品名称的,可以作为认定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的参考。

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一般以全国范围内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为判断标准。对于由于历史传统、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原因形成的相关市场固定的商品,在该相关市场内通用的称谓,可以认定为通用名称。

三、通用名称的判定方法

(1)地域判定法

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一般以全国范围内公众的常识为判断标准。但由于历史传统、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因素,在某个特定地域内形成的商品的通用称谓,也可以被认定为通用名称。

(2)时间判定法

一般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的事实状态为准。如果商标在申请时不属于通用名称,但在核准注册时,已成为通用名称,则该商标属于通用名称。如果商标在申请时属于通用名称,但在核准注册时已不是通用名称,则可以注册成商标。

四、商标沦为通用名称举例

(1)鲁锦

鲁锦是指鲁西南民间特有的纯棉手工提花纺织物,据称因其纹彩绚丽、灿烂似锦而得名,在鲁西南地区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年,鲁锦织造技艺还被列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山东嘉祥一家名为“山东鲁锦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鲁锦公司”)的企业,在年申请注册了“鲁锦”商标,使用在第25类(服装、鞋、帽类)商品上。这件商标还曾于年被山东省工商局审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

后来被起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定“鲁锦”是山东传统民间手工纺织品的通用名称。目前,鲁锦公司名下第号“鲁锦”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的“商标状态”已显示为“无效”。

(2)优盘

年,深圳朗科公司成功注册“优盘”商标,并使用在移动存储产品上。年10月23日,华旗公司针对朗科公司注册的“优盘”商标,向原商评委提出撤销申请。年4月6日,商评委作出裁定,认定“优盘”商标为商品的通用名称,遂将该商标予以撤销注册。

(3)拉链

上世纪20年代,“拉链”商标曾为美国固特立公司持有,经社会长期普遍使用后被裁定为通用名称,不再是注册商标。

(4)热水瓶

热水瓶原为美国瑟毛斯产品公司的驰名商标,后来却沦为了通用名称。至年间,该公司虽向法院起诉,但法院仍认定Thermos已成为家喻户晓的商品通用名称,瑟毛斯产品公司不再享有Thermos的商标专用权。

(5)金骏眉

“金骏眉”是武夷山红茶正山小种的一个分支,由正山小种传统工艺改良而来,以纯芽尖制成,是福建高端红茶的代表,也是中国红茶中最为昂贵的品种之一,主产区为武夷山桐木关。

年2月、3月,桐木茶业公司和正山茶业公司,先后向商标局提出“金骏眉”商标注册申请,但都在年6月被商标局以“金骏眉是红茶品种名称”为由驳回。

年12月,北京高院对“金骏眉”商标异议复审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金骏眉”是一种红茶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不应作为商标注册,并据此判令原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至此,“金骏眉”被宣告成为一种红茶的通用名称,不再为某一家茶企所独享。

(6)席梦思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纷纷睡上了“席梦思”,妇孺皆知的“弹簧床垫”。

“席梦思”其实最初也是注册商标,它属于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张软弹簧床垫的美国席梦思公司。但是,中国的相关公众已普遍认为席梦思指代弹簧床垫商品,应当认定席梦思构成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

其次,在现代汉语辞典中,SIMMONS席梦思是西式弹簧床的泛称,弹簧床被直接称为SIMMONS席梦思,席梦思直接解释为弹簧床垫。

“席梦思”已经成为弹簧床垫的代名词。

所以,有企业意欲注册汉字“席梦思”商标,岂不成了“黄粱美梦”。

(7)84

20年前,随着非典疫情在全国肆虐,一个熟悉的名字出现在我们身边——“84消毒液”。84消毒液其实是一种含氯消毒剂,主要成分是次氯酸钠,主要用于物体表面和环境等的消毒,是杀灭非典病毒的有效制剂。

84消毒液的诞生,源于年上海甲肝暴发流行。为了满足家用消毒杀菌、阻断疾病传播的需求,医院的前医院,于年研制了能迅速杀灭各类肝炎病毒的消毒液,定名为“84”肝炎洗消液,后更名为“84消毒液”。所以,“84”其实指代的是这种消毒液的研制年份。此后,84消毒液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日益广泛,还在年全国人民抗击“非典”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理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是,84消毒液并没有被医院方面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全国各地也出现了许多来源不同的84消毒液。原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还曾于年5月发出公函字[]第26号函,要求对仿冒“84”消毒液知名商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但这也不能完全怪一些生产商——原来,医院在有关其向多家企业技术转让许可合同中,并未对“84”名称有何特殊约定,以至于“84”消毒液作为该类商品的名称被普遍使用,且各个受让企业均在使用该商品名称的同时,标明各自所使用的商标。

随后发生的法律纠纷,经过最高法二审认定,“84”正式成为了消毒剂产品上的一件通用名称,再也不可能申请注册为商标。

五、商标如何避免成为通用名称

5.1品牌宣传,保持属性

对商品进行品牌广告宣传时,应避免用商标代替产品进行宣传。以美国强生公司为例,旗下“邦迪”商标因创可贴产品被消费者广泛接受而几乎成为创可贴的代名词。意识到问题后,强生把经典广告词“我爱上了‘邦迪’”改成了“我爱上了‘邦迪’商标”,以提醒大众“邦迪”的商标属性。

5.2宣传商标,增加描述

在使用商标时,可在商标之后加上产品名称,比如:将“奥迪”称为“奥迪轿车”;将“中华”称为“中华牙膏”等。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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