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9月27日讯(记者高多多)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息系统显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台州密汐皙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利用互联网传销被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22万元。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另查,台州密汐皙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商品标有“MICISTY”商标及“香港斯微特有限公司、香港九龙尖沙咀漆咸道南45-51号其士大厦室”的内衣、内裤、纹胸等产品其实际生产厂是汕头市致一服饰有限公司,并不是香港斯微特有限公司,但其在产品包装上未标注真实的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当事人陈某某在香港注册香港斯微特有限公司、香港九龙尖沙咀漆咸道南45-51号其士大厦室的公司名称和地址标注在产品上,是为了提升品牌价值,更有利于销售产品。
因此,台州密汐皙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予以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83元;3.罚款万元的处罚。
天眼查搜索显示,台州密汐皙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年2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丽亚注册资本为万元,实缴资本2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利用互联网销售服装、鞋帽、化妆品、日用品、五金、箱包。此外,公司旗下拥有MICISTY密汐皙迪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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