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商标概述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大街小巷的商标随处可见。商标的存在在我们生活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买东西、接受服务等选择的品牌都需要商标来区分不同经营者,服务者。因为有了商标,我们才可以凭借自己对不同商品服务的认知而选择符合自己心意的商品服务。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标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视性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我们通过定义可以得出,三个结论:第一,商标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只能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第二,商标是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标记。第三,商标是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区别于同类商品或服务的标志。第四,商标的构成要素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或颜色组合,也可以是这些要素的组合。

商标有很多不同种分类方式。按照商标的用途可以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业商标、证明商标、保证商标、等级商标、联合商标以及防御商标;按照商标的使用者分类,可以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和集体商标;按照商标的构成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音响商标以及气味商标;按照商标的特殊性质可以分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

商标申请的主体即申请人包括五类。我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由此可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共同申请人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以上就是商标的基本概念、分类以及商标申请的主体的内容,了解以上内容会对未来商标学习者学习商标接下来的知识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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